七律 法制教育主题公园杂咏其十六
法治文化代表人物之七李悝画像
已换春秋多少年,人间往事化云烟。
公平眼里无亲故,青史书中论圣贤。
难解悠悠庄子梦,失传鼎鼎法经篇。
商鞅认作先行者,谁料李悝早在前。
注:李悝语录,不别亲疏,不疏贵贱,一断于法。
李悝kuī(前455年—前395年),战国初期魏国政治家、法学家,法家代表人物,大臣。嬴姓,李氏,名悝,战国时魏国(今山西南部运城一带)人。
李悝变法,在魏国走上富强之路过程曾做出很大贡献,是中国变法之始,随后楚国吴起变法、秦国商鞅变法,都在发展着李悝的变法实践,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《法经》的编订,是李悝在法律制度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。
经济上,主要实行“尽地力”、“平籴法”(《汉书•食货志》有较详细的记载)。简单说来,尽地力就是统一分配农民耕地,督促农民勤于耕作,增加生产。平籴法是国家在丰收时平价收购粮食储存,发生饥荒时又平价卖给农民,取有余以补不足,以防谷物甚贵而扰民,或甚贱而伤农。此法的实行,极大地促进了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,使魏国因此而富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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