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三 温州风俗
【原文】 温州风俗:新婚有坐筵之礼。余久闻其说。壬寅四月,到永嘉。次日,有王氏娶妇,余往观焉。新妇南面坐,旁设四席,珠翠①照耀,分已嫁、未嫁为东西班。重门洞开,虽素不识面者,听人平视,了无嫌猜。心羡其美,则直前劝酒。女亦答礼。饮毕,回敬来客。其时向西坐第三位者,貌最佳。余不能饮,不敢前。霞裳欣然揖而釂焉。女起立侠拜,饮毕,斟酒回敬霞裳;一时忘却,将酒自饮。傧相呼曰:“此敬客酒也!”女大惭,嫣然而笑,即手授霞裳。霞裳得沾美人余沥以为荣。大抵所延,皆乡城粲者②,不美不请;请亦不肯来也。太守郑公以为非礼,将出示禁之。余曰:“礼从宜,事从俗:此亦亡于礼者之礼也。”乃赋《竹枝词》六章,有句云:“不是月宫无界限,嫦娥原许万人看。”太守笑曰:“且留此陋俗,作先生诗料可也。”诗载集中。 【注释】 ①珠翠:珍珠、翡翠,这里指盛装出席的女子。②粲者:美好的事物,这里指的是美女。 【译文】 温州有风俗:新婚夫妇坐筵的礼节。我很久以前就听过这种说法。壬寅年四月,我来到永嘉。第二天,有一个姓王的人娶妻,我前往观看典礼。新妇面向南而坐,旁边设立了四个席位,穿戴着珠宝的女子光彩耀人,按照已嫁和未嫁分为东西两边坐着。一道道门打开,虽然都是从没见过的人,但是任凭他人打量,毫无猜忌之心。客人如果倾心于她们的美貌,可以直接上前劝酒。女子们也可以回礼。喝完之后,回敬给来客。当时面向西而坐的第三位女子,相貌最好看。我不会喝酒,没敢上前劝酒。霞裳高兴地上前作揖,将杯中酒敬上。女子起立施礼,喝完之后,斟酒回敬霞裳。没想到她一时忘情,竟然自己喝了那杯酒。傧相连忙大呼说:“这个是敬给客人的酒!”女子十分惭愧,嫣然一笑,马上把杯子还给了霞裳。霞裳得到了沾着美人残酒的酒杯而感到十分光荣。主人所邀请的大多都是乡城中的美女,不漂亮不邀请,请也不会来。太守郑公认为这种风俗有违礼节,请求颁布公告禁止。我说:“礼节要跟从适宜,事情要追随风俗:这也是消亡于礼节的礼节。”于是写了《竹枝词》六章,上面有诗句说:“不是月宫无界限,嫦娥原许万人看。”太守笑着说:“暂且留下这种陋俗,权当是给先生的诗文做素材吧。”这首诗收录到了集子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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